所谓装潢代办,就是4S店的整车业务中,涉及到装潢的部分,交给集团独立的装潢公司加装销售,利润属于独立的装潢公司,与4S店无关。其中可细分为委托和让利两中情况。如为委托装潢,则由集团独立的装潢公司直接收取客户款额;让利装潢部分涉及的款额由4S店支付给装潢公司。在S4系统中实现的具体操作如下:
以分公司A和分公司B为例(分公司A装潢公司跨公司在系统中选择分公司B的销售单据作装潢领料)
一,装潢代收时,装潢领料订单选择开窗默认是不限定部门的,但分公司A装潢部选择的单据如果不属于本公司(比如,是分公司B的)
则只能选分公司B销售单据上是装潢代收的单据。 如下图示,
如果是装潢代收单据,则可正常调取销售单据。 如下图示,
二,领料审核时,如果是代收的单据,审核时将会生成三种帐款单:
1)按委托装潢金额,生成客户的应收款
此账款为非让利部分装潢费用,是分公司A针对客户(装潢测试002)的应收账款。
2)按赠送装潢金额(中间价),生成销售订单部门所属内部客户的应收款
3)按赠送装潢金额(中间价),生成装潢部门对应的内部供应商针对销售订单部门的应付款
注:内部客户和内部供应商,都是在组织架构中定义好的。